Report of the situation of Hongkongers seeking asylum in the UK

在英尋求庇護港人的困境
及 敝組織跟進工作簡報

近日《The Gaudian 衛報》報道英國內政部誤導尋求庇護港人撤出庇護聲請,改為申請 BN(O)簽證;最終因移民保釋(Immigration Bail)下而被拒絕簽證,並要求按 BN(O)簽證條件返回香港申請;變相令一度逃離港府迫害的手足,極高風險地面臨迫害。

就英國尋求庇護港人情況,敝組織於去年十一月曾入紙至今年三月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委員會關注來英尋求庇護人的 #工作權、#租住權、#生活支援 等等權利,其中並提到英國政府無視過去兩個報告周期(09年以來)有關工作權及租住權之聯合國委員會建議。

我等亦於四月再次去信內政部,就在英尋求庇護港人於工作權、租住權,港人庇護流程用時平均等候超過兩至三年以及往往令手足需要上訴的不合理高的初步決定拒絕率等情況,反映問題並要求得到正視。

然而,內政部於世界難民日(6月20日)後回函,對上述反映的問題予以否定,並認為不需要跟從聯合國多年的綜合建議,包括給予輪候超過一年的尋求庇護人士完整的工作權,我等並不滿意內政部的回應。當局對現存問題的不正視,將繼續逼使等候庇護程序的手足依賴公帑,亦無助減省英國政府的財政支出;同時間,過長的等候時間及初步面試中的不合理高拒絕率,亦引致報導提及的尋求庇護港人因撤回聲請而面對更大困境。

未來,敝組織將繼續關注並協助就尋求庇護港人及在英港人情況,並向有關方面反映;亦會與其他在英港人組織就本次《衛報》所述情況及內政部的回覆商討下一步之具體行動。

身處蘇格蘭🏴󠁧󠁢󠁳󠁣󠁴󠁿尋求庇護港人於程序上如遇困難,請向OISC 認可的合資格移民顧問查詢。

Add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