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ether with refugees 非止於口號!
自2021年以來,我們多次澄清,BN(O)簽證計劃不是《難民地位公約》規定的途徑。 雖然誠如 移民大臣 鄭偉祺(Robert Jenrick)所說,十萬計的香港人通過 BN(O) 簽證來到英國,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一些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人仍然需要尋求庇護,並且通常要等待超過 2 年的時間,面對較高拒絕率的初步決定,通常需要並在之後會贏得上訴。而大多數來到英國並需要庇護以免受迫害的香港人無法在香港等待英國國民(海外)簽證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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