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議院迫使政府在難民拒絕法必須遵守國際法下執行

【上議院迫使政府在小船法案裏遵守國際法】

Independent報道,#上議院 通過一項修正案,要求《非法移民法案》(即 人權組織常指的 #難民拒絕法)下必須符合《有關難民地位公約》、《歐洲人權公約》及其他有關於兒童、人口販運、無國籍等國際協議下,方可執行;變相否決法案,直到 法案 修正至符合國際協議前,難以執行。

  #難民拒絕法案 #辛偉誠 #國際法 #歐洲人權公約 #新聞傳譯計劃 #難民地位公約 #人口販運 #小船法案 #非法移民法案

報道原文
https://www.independent.co.uk/news/uk/politics/small-boats-illegal-migration-bill-lords-b2365903.html

本會歡迎上議院促使政府尊重人權及國際法的修正案,亦重申 反對 Refugee Ban Bill。 Refugee Ban Ban 一但不受制約通過,將嚴重影響英國能否履行其難民公約締約國所負責任,並嚴重對來英香港難民。

=以下為 4月中旬本會製作之相關華文懶人包=

有見各大華文傳媒都沒有交代Refugee Ban Bill #難民拒絕法案 (illegal Migration Bill #非法移民法案 )全文,只從英國政府片言隻語間,令公眾誤以為法案只針對坐小船越過英倫海峽的難民。不少人對法案甚感不解,故我等特意製作簡易說明圖,望大家更進一步了解。

— 為何要反對難民拒絕法案 — 法案一旦通過,以往驅逐權力將轉為 #驅逐職責 , 不再酌情對待 違反簽證條件 人士、 未成年兒童家庭 及 人口販運倖存者 ; 同時間,法案第四條引入職責,必須不予受理被驅逐者各類聲請, 驅逐令以及不受理聲請均不得上訴。

實際上,英國並唔比其他歐洲國家收更多 #難民,如果以德國一年處理難民效率,已經可以完全將積壓個案一年內歸零

再者英國最終獲批難民比例 2017年後都處於 70%以上,更多情況如正等候庇護決定港人咁,拖兩三年務求令你撤回聲請,改用其他付費簽證

英國政府一直以來,有意無意間曲解《難民地位公約》中「直接抵達」定義,無視 1970年代經裁決案例;並鼓動國內排外情緒 由於現時 90% 於英國獲批的難民,在尋求庇護期間,均無法自原生國乘搭直航飛抵英國, 法案變相廢除 現有英國庇護制度 及 28天上訴機制

規避公約以驅逐各種急需保護人士,無論提出 #保護聲請 (Protection Claim)、就其驅逐提出 #司法覆核 (Judicial Review related to their Removal)、提出 #人權聲請 (Human Rights Claim) 、被 #奴役#人口販運 受害人 ( Victim of Slavery or Human Trafficking) 英國庇護制度頓時變得形同虛設

我等有必要為未來有需要的手足留一扇門! 希望每一個在英港人都可以於社交媒體上,呼籲反對難民拒絕法案: I’m calling for the UK government to scrap the #RefugeeBanBill and open safe routes to asylum for people fleeing war, torture and persecution. #AyeWelcome Refugees

於Tweet 中標記MP來反對法案 I’m calling for [tag MP here] to do what is right for [eg: Scotland] and vote against the #RefugeeBanBill. 於社交媒體中,用

🧡

橙心圖案去表達你對難民嘅關心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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